政府今日(二月二十四日)刊宪,宣布于二○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时起(香港时间)调整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税率如下:
同时,电动私家车「一换一」计划下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上限已由250,000元调整至287,500元,以持续推动使用电动车;而一般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上限则维持在现时的水平,即97,500元。
运输署发言人表示:「其他汽车类别的税率及有关的汽车首次登记程序维持不变。此外,在二○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时前(香港时间)已订购的私家车或已由车主安排付运来港自用的私家车,即使并未办理首次登记,若相关的本地注册分销商/注册进口者/车主向运输署提交所需证明文件,申请豁免根据新税率缴付汽车首次登记税,有关申请经运输署核实批准后,该私家车便可按旧税率缴付有关税款。」
发言人补充说:「若有关私家车获批准按旧税率缴付汽车首次登记税,又同时在『一换一』计划下获批首次登记税宽减,则只可获得该计划下首次登记税的原本宽减额上限,即250,000元。
汽油和柴油私家车牌费
*已包括交通意外伤亡者援助基金征款。一年征款为114元、四个月征款为38元。
#如私家车使用《应课税品条例》(第109章)第69条所界定的轻柴油作燃料,须收取的附加费已调整至1,898元。
电动客车
^另须收取交通意外伤亡者援助基金征款。一年征款为114元、四个月征款为38元。